海南省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3年培训30万人次以上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印发《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下称《方案》)要求,海南省将在三年内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记者刘兵
主要政策
1.对就业重点群体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同时给予50元/天·人的生活费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的,项目委托单位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给项目实施单位,最高不超过30%。
2.支持旅游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行业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对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含用工企业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统称证书)的,按初级工1500元、中级工1800元、高级工22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证书的,按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3.重点支持自贸区(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
●对新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证书的海南省企业职工,按高级技师6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工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补助。
●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技能人才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按高级技师1200元/人、技师800元/人、高级工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鼓励海南省职业院校围绕自贸区(港)需要培养高技能人才,其高级工以上全日制毕业生留在海南省就业的,并与海南省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按每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
4.加大对就业特殊群体的培训支持。
●加大对司法等部门组织的余刑不满1年服刑人员、强制隔离余期不满1年戒毒人员以及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5.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的,均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分别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6.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积极参与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
7.支持技工院校建设职业训练院。
8.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新闻推荐
初秋的一天,我跟随朋友游览海南琼海的印尼村,那里的村民热情朴实、能歌善舞,留给我很深的印象。听当地老人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