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第192期)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因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功能介绍:为全省职工提供法律维权、困难帮扶、普惠活动、心理咨询等服务工伤认定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讲都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员工能获得较高数额的赔偿。实践中,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来说,并非一概不得认定为工伤,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即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案情简介:某公司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赵某(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种为环卫工人。2018年4月12日,赵某在工作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人社局予以认定为工伤。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的请求不能成立,遂驳回该公司诉讼请求。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该答复规定务工农民进行工伤认定不以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前提,只要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即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可以认定为工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本案中,某公司主张双方是劳务关系不能成立,因为赵某并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不适用该条法律规定。
法律提示: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不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其在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前提下,只要满足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应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则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但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肖拥群律师团队苗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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