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下月起实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地下车库充电桩 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本报讯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海南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建设新能源汽车试验区,推动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昨日,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孝京在《标准》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就该政策的背景、意义、目的等进行了多方面解读。记者曹宝心
【A目标】
到2030年累计建设充电桩94万个
据了解,早在2016年,省住建厅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DBJ46-41-2016,并于2017年1月1日发布实施。今年4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要求至2030年充电桩累计达到94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要达到16.6万个。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省住建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一起,启动了修订工作。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充实,并经专家评审通过,《标准》于2019年8月27日发布,10月1日起实施。
陈孝京介绍,《标准》的出台,将推动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B亮点】
从设计源头保障充电设施用电负荷的可靠性
修订后的新标准与原《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相比,主要有三大亮点。
根据海南高温、高湿、高盐、高辐射、多暴雨、多台风气候特点,在选址阶段规避充电设施易发生故障和事故的安全隐患地点,提出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和耐腐蚀性要求,对供配电系统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和扩充。对电力负荷计算系数取值进行了调整优化,从设计源头保障充电设施用电负荷的可靠性。
再者将原竣工验收章节调整为“施工与调试”和“竣工验收”两个章节,增加了“调试”的内容,保证投入使用的充电设施的质量可靠性。
明确要最大程度地减少用电事故和火灾发生
新标准对原标准的消防章节进行了扩充,明确防火单元和停车单元划分方式和相应疏散出口要求,提出防火单元的排烟风机排烟量的放大系数,对实施条件困难的既有建筑和功率大于7kW的充电设备,提出相应设置要求,既与国家标准协调也考虑了海南本地使用特点和设计习惯,更具操作性。
同时,新标准中明确了充电设施建设的底线要求,比如“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如果做不到这些消防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就不建议建设充电设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用电事故和火灾发生的隐患。
要求充电监控系统要控制和调整设备参数
在规范运行方面,从考虑安全和维护管理的需求出发,新标准要求充电监控系统具备对充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参数的能力。对充电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监控、数据处理与存储、事件记录、报警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要求逐一进行细化。
陈孝京表示,此次修订后的新标准与国家标准衔接,并结合了海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点,更适用海南本土,基本上能满足从技术上指导现阶段充电设施工程建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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