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陈王凤)近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稳就业、经济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2019年至2021年,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技能劳动者7.5万人以上,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2.25万人以上。
《实施方案》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培训模式将推行“互联网+”等培训形式,按照全省“大集中”建设模式,依托职业院校建设覆盖全省各类培训机构的互联网培训平台,推进“共享培训”,扩大优质培训资源覆盖面。开发职业(工种)题库,整合并向社会公布部分题库资源,提高劳动者学习培训的针对性。
《实施方案》提出,对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含用工企业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统称证书)的,按初级工1500元、中级工1800元、高级工22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证书的,按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重点支持自贸区(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对新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证书的海南省企业职工,按高级技师6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工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补助。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技能人才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按高级技师1200元/人、技师800元/人、高级工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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