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5项配套政策加快完善人才制度体系
本报讯(记者赵庆山)9月5日下午,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5项配套政策进行介绍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期,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委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对海南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抓好该文件的贯彻落实,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牵头对全省人才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修订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制定了《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
据了解,修订后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才认定范围,简化了认定程序,下放了认定权限,并建立了常态化评价认定和退出机制。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为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提供了政策依据。
修订后的《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突出了用人单位在柔性引才中的主体作用,明确了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工作,优化了柔性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并规范了柔性引才工作的绩效评估。此次修订将进一步促进柔性引才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吸引省外人才以多种方式助力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紧紧围绕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十余条服务保障措施,将一揽子解决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所涉及的人才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障、公积金、高层次人才认定等各方面的问题,将进一步增强海南省总部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从放宽人才亲属参保限制、取消高层次人才参保待遇等待期限制、大幅提升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待遇等六个方面,对各类人才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医疗保障服务举措,有利于解除人才来琼、在琼创新创业的医疗保障后顾之忧。
《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从基本原则、兼职范围、兼职方式、薪酬方式、兼职管理五个方面对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作出了规范,调动内地人才积极投身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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