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旅行社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拟被罚款8万元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祝勇实习生程玲)近日,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海南任羿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拟对该旅行社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10月25日—28日,海南任羿行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海南三天两晚游,导游为吴强,行程单号:2191024100720176。经海口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并依法向旅游者履行说明和告知义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对外公布的团队旅游线路价格,应当明示交通、住宿、餐饮、景区景点门票、特种旅游项目、导游(领队)服务费等费用”。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拟对海南任羿行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八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不合理低价游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行为。《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一般来说,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即为不合理低价。根据海南省旅游协会2015年1月4日发布第1期《海南常规旅游线路团队地接价的参考标准》,其中,海口一日游三星标准240元/人,三亚一日游三星标准350元/人,海南三天两晚游三星标准720元/人,海南四天三晚三星标准游815元/人,海南五天四晚三星标准游参考价格为1020元/人。
据了解,不合理低价游由于团费较低,为了赢利,可能会出现导游强迫购物、抽取卖家回扣等现象从中谋利,也很有可能会安排没有任何资质的“黑导游”,出现服务态度差、不负责任,甚至辱骂、威胁游客等情况。
海口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表示,针对秋冬旅游旺季,将对散发旅游小广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等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全力维护旅游市场持续稳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谨防不合理低价“陷阱”,警惕虚假宣传。跟团出游一定要选择合法正规、信誉度高的旅行社,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线路和产品,不能一味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报名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个人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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