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12月20日起实施院士工作站获批设立后补贴100万元
南国都市报11月27日讯(记者张野)近日,海南省科技厅与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印发《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海南设立院士创新平台,自12月20日起实施。院士创新平台包括院士工作站和院士团队创新中心,以依托单位名义聘请进站院士或院士团队的核心成员。经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将得到一次性补贴100万元,院士团队创新中心一次性补贴60万元。
院士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是为行业提供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组织公关全省创新发展亟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以及联合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等。
院士创新平台以依托单位名义聘请进站院士或院士团队的核心成员,由依托单位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核心成员签订合作协议。院士工作站经批准设立后,一次性补贴100万元,由省级财政和依托单位各承担50%;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经批准设立后,一次性补贴60万元,由省级财政和依托单位各承担50%。院士创新平台引进院士或院士团队核心成员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海南省相关人才优惠政策,并在相关人才评优和选拔中被优先考虑。
院士创新平台绩效考核每3年一次,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按规定拨付绩效奖励经费。
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院士创新平台,按等次给予绩效奖励经费。考核“优秀”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奖励经费100万元,考核“合格”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奖励经费60万元。考核“优秀”的院士团队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奖励经费60万元,考核“合格”的院士团队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奖励经费40万元。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院士创新平台,取消“海南省院士工作站”或“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称号,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回院士创新平台未支出的财政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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