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规范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快去提意见 60日内或3000公里内出现质量问题 可换车或退车
本报讯近日,省商务厅发布《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规范》(下称《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对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的经营者义务、三包责任及争议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要求、安全风险防控等相关规范作出要求。记者刘兵
关键零部件包修期内续驶里程衰减程度承诺应不超过35%
《服务规范》指出,生产企业是新能源汽车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国家、海南省相关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要求。公开售后服务信息,至少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机构信息、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汽车安全技术信息等。
售后服务承诺至少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承诺;续驶里程承诺,包括正常续驶里程、高低温使用环境下的续驶里程衰减程度、关键零部件包修期内续驶里程衰减程度承诺等。其中,关键零部件包修期内续驶里程衰减程度承诺应不超过35%,即续驶里程(按60km/h等速法测量)低于《公告》中申报的相应参数的65%以下时,生产企业应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或有偿维修、维护、更换服务。此外,还包括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对售后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培训;售后服务项目及内容;备件提供及质量保证期限;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动力电池回收;安全风险防控;索赔处理;在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时的应对措施等。
销售者向消费者提供累计不少于2小时的新能源汽车使用和维护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充电注意事项;行驶中突发状况处理办法;车辆及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日常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法等。
电池更换两次仍无法使用应给予换车
在三包责任及争议处理方面,《服务规范》规定,新能源汽车严格执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要求。包括:包修期不低于3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包修期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
核心零部件免费更换条件要求:新能源汽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动力电池、驱动电机。
换车或退车条件要求:新能源汽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新能源汽车出现强电漏电等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选择换车或退车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换车或退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换车或退车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
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新能源车,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安全检查
《服务规范》特别强调,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售后安全运行档案制度。至少包括:跟踪新能源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直至停止使用或报废;做好新能源汽车定期安全检查、保养,特别是要加强对动力电池、线束和连接器在内的高压系统的检查维护;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新能源汽车,每年提供一次免费的安全检查;至少每年一次或者按照汽车生产企业要求频次对动力电池进行均衡维护;维修用动力电池(包括电芯、模组及电池包)在存放时其荷电状态(SOC)必须≦30%,并定期对其进行温度检测。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应急预案。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救援服务体系。至少包括:建立可提供24小时服务的紧急救援服务热线和紧急救援服务小组;配备统一的紧急救援服务工装和紧急救援服务车;生产企业在海南省内销售或使用的每辆新能源汽车,应在其上牌后2个工作日内,在“海南新能源汽车联网联控(安全)平台”注册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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