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出租赁车交通违法便捷处理新举措 租赁车交通违法可网上处理
本报讯(记者张英见习记者李成沿通讯员武艳琰)12月26日,省交警总队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措施,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处理难、不方便等问题,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措施扩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海南省工作部署安排,海口、三亚、儋州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推出租赁汽车租赁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便捷处理新举措,其他市县将于2020年1月20日起推出,届时,海南省租赁车交通违法可以网上处理。
据悉,近年来,随着群众自驾游和自助游日渐增多,汽车租赁行业迅速兴起。对于车辆租赁期间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承租驾驶人大多既不在违法行为地,也不在租赁车辆登记地,无法按照现行违法处理程序处理,承租驾驶人多地来回奔波接受处理增加了租赁成本;部分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导致租赁车辆无法按期上线年审,影响了租赁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处理难的问题逐渐成为困扰承租驾驶人、租赁企业的社会难点与痛点问题。
新举措实施后,对于汽车租赁期间产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经租赁企业向交管部门备案汽车租赁合同,支持承租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网站、手机APP自助查询、处理和缴纳罚款,方便不在违法行为地、机动车登记地的承租驾驶人网上处理。针对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开车的驾驶人可能不仅仅只有承租人一人,承租驾驶人以外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承租驾驶人出示的租赁汽车二维码,将租赁汽车临时备案至本人名下,除承租驾驶人外,租赁汽车临时备案驾驶人最多不超过2人。
同时,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经租赁企业申请,并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可以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并通过在租赁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催告承租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转移后交通违法行为不再影响租赁汽车状态。租赁公司通过备案,将没有及时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从租赁公司汽车的名下转移到承租人的名下,如此便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企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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