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 培养本地人才 人才减税降费
本报讯昨日,省政协委员们对减税负、聚人才等多方面建言献策。对于税收,政协委员提议“能降则降”。对于人才引进,政协委员们提议“内外兼顾”。记者畅凯
省工商联(总商会):
企业成本负担重,减税降费迫切
现状:不少企业负责人反映,因承租个人非住宅而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太高,变相增加了房屋租赁成本,使经营负担加重,严重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经调研北京、深圳和成都三地的个人出租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发现,海南个人出租非住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远远高于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如果个人出租非住宅收入个人所得税过高,与当前国家大力提倡减税降费的导向不符,不仅不利于个人对商业房地产投资,同时必然也会加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改善,不利于对外招商引资,也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建议: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研究,决定是否在海南推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便降低个人、最终降低企业的负担。根据海南省的实际情况,参考其他省市执行口径,对降低个人非住宅房地产对外租赁收入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可采取分阶段分档次实施:即第一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减半征收,第三年开始对个人非住宅房地产对外租赁收入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比如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采用综合征收率为6%,其中房地产税5%,个人所得税率1%;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采用综合征收率为11%,其中增值税5%,房地产税5%,个人所得税率1%。
省政协委员陈良刚:
高新技术企业应减免房产税
现状:在购置房产或土地时,已缴付契税、印花税、个税等税收,房产税却还每年征收,此举严重影响实业的发展,减少了投资商应得的利润,导致许多投资商不愿意在海南进行投资项目,进而影响海南的经济发展,也阻碍了自由贸易港的推进。
建议: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要深入开展降低实业经济企业成本,着力从用工、税务、财务等方面,想方设法实质性帮助实业减轻负担、解决问题、推动实业降本增效,轻装上阵。
进一步扩大房产税减免政策适用范围。建议将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均纳入减免范围,鼓励和引导海南省企业加快创新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全额减免房产税。
省政协委员唐捷:
加大海南本地人才培养力度
现状:海南省人才引进政策虽然经过一系列修订,但均只对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与其他大中城市的人才政策较为类似,并未充分利用海南资源政策优势,整体缺乏创新性;人才引进政策出台以来,针对本地人才的培训和就业优惠政策相对较少,不利于本地人才素质的提升,导致本地人才有流失的可能。
建议:结合海南的地域特点、政策及资源优势,在开放性、创新性方面做文章,为人才提供更为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晋升机会、就业生活环境等,将引才渠道扩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让外来人才为琼奉献的同时享受优质的工作生活条件。打好“内外兼顾”的组合拳。在引进外来人才同时,加大海南本地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鼓励“候鸟型”人才、本地离退休高级人才利用周末讲座、坐诊、智力咨询、“网络直播”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海南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的社会建设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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