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工作回顾
立足检察职能,优化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营商环境
尽心竭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05人,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1.4亿元;依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起诉159人,同比上升165%;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国家证件、弄虚作假上户口、缴社保等破坏海南人才引进、房地产“限购”政策等案件,起诉65人。
尽心竭力保障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在全省重大项目工地设立54个检察工作站,“面对面”提供法律帮助820次,化解矛盾纠纷162件。
尽心竭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严惩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起诉372人,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案件6件。
尽心竭力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省检察院出台16条服务措施,主动对接,保驾护航。
尽心竭力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对50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传递检察机关司法关怀。
融入平安建设,净化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社会环境
2019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869人,起诉14048人,同比分别上升18.8%、4.7%。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363人,起诉1322人,同比分别上升90%、176%,依法起诉昌江黄鸿发等196人、五指山陈伟光等61人、临高符聪等28人等11个涉黑犯罪团伙,老百姓拍手称快。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起诉“保护伞”14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992人。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使201名涉罪未成年人就学就业。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平均用时由56天缩短到25天,办案效率提升55.4%。
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工作。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34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答复率达到100%的省份之一。
强化法律监督,提升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法治化水平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有新成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撤案109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94件次、纠正漏捕漏诉454人,同比分别上升25.3%、17.8%、26.5%。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新作为。建立“科技+派驻+巡回”监督新模式,在全国第一家将全省监管场所视频监控整合到省检察院。
民事检察监督有新提升。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926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44件,对审判活动中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件,同比分别上升20.7%、83.3%和92.3%。
行政检察监督有新亮点。依法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案件共181件,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63件,同比分别上升206.8%、350%。
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有新成绩。依法对杨思涛、吉明江等30名原处级以上人员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
深化公益诉讼,维护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公共利益
着力践行“三多一精”理念。全年共立案11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37件,同比分别上升68.4%、101.4%;提起诉讼仅22件,同比下降29%。
着力解决生态保护中的焦点问题。开展“生态环保”“守护海洋”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案件914件。
着力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防控非洲猪瘟,开展“公益防控”专项行动,共办理案件23件。
着力解决保护国家利益中的难点问题。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水资源费等共计1200万元。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检察制度
深入践行新时代海南检察工作新理念。不捕率、不诉率比两年前分别上升39.9%、98.1%,有效扭转了海南省不捕率、不诉率长期偏低及构罪即捕即诉的问题。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做法,在中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介绍经验。
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减少20%,一线力量明显增强,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工作,并建立远程提审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远程提审的网上预约、网上指挥、网上办案,提审平均用时减少了11.5个小时。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省检察院将坚定不移践行新理念、服从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改革创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郑文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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