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农民工和学生参与重点企业建设 职业院校学生到重点企业实习 每月可获补贴400元
本报讯省人社厅等三部门24日印发通知,要求海南省各市县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农民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参与省重点企业建设,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给予补贴。
岗前技能培训:每人150元补贴
通知要求,岗前技能培训由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组织并申请开班,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开展,总学时不少于60学时。参训人员完成岗前技能培训的,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一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培训机构组织动员参训人员完成岗前技能培训的,按每人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奖补。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向属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补贴及奖补。
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由培训机构组织并申请开班,其中不超过50%的理论课程可通过线上培训进行,学时按50%折算计入职业技能培训理论学习时长。疫情结束后,通过线下培训完成剩余理论课程及实训课程,根据实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情况,按照现行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院校学生到重点企业实习:每月补贴学生400元
到重点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学生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属于海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同时享受海南省现有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
职业院校组织动员学生到重点企业就业或实习,对务工或实习2个月以上(含)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同一人员不得重复享受。记者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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