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电子耳蜗下月起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本报讯为更好地提高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省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先天性耳聋患者人工电子耳蜗纳入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范围。
通知规定,参保人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先天性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7周岁以下语前聋患者,或听力语言康复有一定言语基础的18周岁语前聋患者。
医保待遇支付标准,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中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用耗材待遇标准执行,按比例支付。但是人工电子耳蜗单价超过30000元的,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记者刘兵
新闻推荐
位于临高中学正门前方的临高人民广场革命烈士纪念碑。本报记者张惠宁摄70年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军和43军奉命南下,在琼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