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天18起摩托事故, 20人死亡 海南警方七个“一律”严查摩托车违法行为 为期5个月
24天18起摩托事故, 20人死亡海南警方七个“一律”严查摩托车违法行为为期5个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2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交警部门获悉,8月1日至24日,全省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交通死亡事故18起,死亡20人。为预防交通事故,创建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海南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自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同时,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落实五项便民措施。
部分事故案例
(以下事故案例的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认定中)
澄迈
8月8日22时7分,在澄迈县福桥线5公里500米路段,曾某涛(准驾车型:C1)驾驶一辆悬挂琼C5CY8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撞到陈某欢驾驶的悬挂琼E20119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曾某涛受伤于8月9日5时许抢救无效死亡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8月12日10时,在澄迈县老城镇南兴村路段,颜某林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电动车与蒋某立驾驶一辆琼A52Q80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颜某林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亚
8月10日1时许,当事人无名氏驾驶无牌号“雅迪”牌电动车从亚龙湾路口方向沿亚龙湾路往亚龙湾方向行驶,途经三亚市吉阳区亚龙湾路167号路灯杆路段时,碰撞到道路右侧行道树,造成当事人无名氏当场死亡及车辆部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8月19日16时10分许,当事人刘某驾驶鲁F696SG号“大切诺基”牌小型越野客车沿高峰镇台楼村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途经三亚市天涯区高峰镇台楼村路段时,碰撞到北往南由符某子驾驶搭载符某俊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造成符某子、符某俊当场死亡及两车部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文昌
8月11日凌晨1时30分许,当事人陈某宝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大致坡往抱罗镇方向行驶,途经大抱线7km+300m处时因速度过快、操作不当,撞上路边的树木发生碰撞,结果造成陈某宝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8月11日5时许,古某福驾驶琼A969Z3号小型轿车从文昌市龙楼镇往文昌市铺前镇方向行驶,5时40分许途经龙昌线23km+530m处追尾碰撞前方范某兵驾驶的海口124417号二轮电动车(上载滕某)结果造成滕某当场死亡,范某兵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8月18日下午,当事人蔡某华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从文城往迈号沿着灵文加线行驶,16时34分行驶到灵文加线65公里加970米路段处,追尾碰撞到当事人陈某安驾驶的琼C7A358号重型栏板货车,结果造成蔡某华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儋州
8月12日6时50分许,在儋州辖区乌那线47公里莲花寺路口路段,黎某仪驾驶琼E24775二轮摩托车追尾撞击王某暄驾驶琼01-39527农用轮式拖拉机,造成黎某仪当场死亡。
8月13日13时50分许,何某才驾驶琼F07055号重型半挂货车在儋州市排浦镇南新街66号门前路段,与王某月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月当场死亡,二轮电动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洋浦
8月10日8时50分左右,万某驾驶车牌号为琼A056S2轿车载着刘某沿北部湾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撞上前方羊某紫驾驶的三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被撞后三轮车后面坐着的羊某侬落在对向车道,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唐某尚驾驶的车牌号琼E06999货车碾压羊某侬致其死亡。
部门行动
七个“一律”严查摩托车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路查路检,严查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执行严重违法顶格处罚,凡是摩托车超员载人的,一律就地卸客并依法处罚;凡是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当场整改,违法行为未消除的,不得放行;凡是查获未注册登记、逾期未检验的摩托车,一律查扣摩托车,并责令摩托车所有人(管理人)限期办理相关登记、检验业务;凡是查获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并送交回收企业强制报废;凡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凡是醉酒或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凡是涉嫌被盗抢摩托车,一律移交给当地刑侦部门处理。
五项便民措施
1.增加摩托车办证服务窗口。除了在车辆管理所受理摩托车办证业务外,将在具备条件的公安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服务站(执法站)等场所增加摩托车办证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并做好业务办理人员相关培训工作。
2.推行摩托车检验便捷措施。协调当地相关部门,联合推行上门便捷服务。在集中整治期间,主动协调当地摩托车检验机构派出有检验资质人员,随同上门开展摩托车检验,对经检验合格的摩托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发定期检验合格标志。主动协调保险机构派员随同上门服务,实现办理摩托车年检业务“一站式”服务。利用各公安派出所场所及公安网络,办理摩托车检验、机动车和驾驶证牌证等业务。
3.持续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通过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绿色窗口登记办理等措施,进一步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对摩托车销售企业较集中的地区,设立机动车(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对网络安全条件具备的,要实现“带牌销售”和现场办理牌证。
4.集中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结合实际,在车管服务窗口、摩托车销售点、或者在乡镇派出所等地方设点,直接受理群众报名。对于无驾驶证但具有摩托车驾驶技能的群众,按照公安部139号令有关规定受理申请和组织考试。对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的考试,在整治期间可以自定采用计算机无纸化或打印纸质试卷方式进行。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可因地制宜,对符合设置摩托车考试场地条件的地点上门就近开展考试,为群众就近参加考试提供便利。
5.在集中整治期间,如发现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有凿改嫌疑,比对盗抢库有盗抢记录的,按规定移交刑侦部门处理,经刑侦部门排除被盗抢嫌疑的,车管部门凭刑侦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确认车辆唯一性后可办理登记;如发现车辆已在系统登记并且使用年限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期或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收缴并送交回收企业强制报废。
惨痛数据24天18起交通事故死亡20人
据不完全统计,8月1日至24日,全省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交通死亡事故18起,死亡20人。
警方分析酒驾疲劳驾驶等导致事故发生
这些死亡事故都涉及到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主要违法行为包括酒驾、无证驾驶、无牌车上路、疲劳驾驶等,事故多发生在省道、乡道、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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