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海南> 今日海南> 正文

海南省将给新建住宅上保险 出现质量问题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法制时报 2021-03-24 18:2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星)2月25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海南省多个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今后业主在保险期间内发现住宅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细则》明确,海南省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承保范围有4类,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倒塌、坍塌、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出现渗漏等,不同的保险类型,保险期限为10年、5年、2年不等,在保险期限之前分别有2年的等待期。海南省要求投保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的建设单位要把保险费列入建设工程概预算。保险期限从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承保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后开始起算。鼓励推广延长保险期限,每5年续保一次。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承保范围及保险期限,但均不得低于上述规定。

《细则》提出,业主对保险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及时组织现场查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向建筑所有权人发出不予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有权依法对质量缺陷的责任单位实施代位追偿,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责任方追究法律责任。海南省以海口市儋州市作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先行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四个园区为先行先试试点地区,从保障性住房及商品住宅工程开展试点,特别是鼓励对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等住房作为先行试点;同时,鼓励其他条件成熟的市县,以及商品住宅工程参照实施。

违法违规如何罚?《细则》还明确,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由海南银保监局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记录、禁止承接业务、取消承保资格等相关处理;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TIS机构及从业专业人员,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其不良记录、禁止承接业务、取消资格等相关处理;对于不予配合、不按规定整改的建设、施工等其他单位,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等诚信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司法部表彰全国调解模范 海南省4组织10人上榜

扫码阅读详细内容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侯阳)司法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海...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阅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