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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骋千万里 快速一窝端 海南税务破获“7·26”虚开发票团伙案

法制时报 2021-06-17 07:32

编者按

近年来,在多措并举做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同时,海南省税务机关提升管理质效,依法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会同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了一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保持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布了10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及偷税等违法案件。即日起,本报将陆续报道这10起典型案例破获背后的故事,敬请关注。

“12家涉案企业表面上看法定代表人各不相同,但注册类型均为商贸企业。”近日,针对“7·26”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局长吴宝键一语道破了这起案件其中的端倪。12家涉案公司,涉及全国15个海关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8个省市的53家受票企业。该案是2019年度海南乃至全国影响极大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注册12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

201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开展风险扫描研判时,发现三亚地区一虚开发票团伙线索,随即交办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三稽查局”)查办。第三稽查局和三亚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围绕虚开发票线索展开检查,将海南某贸易公司等12家涉案公司纳入检查范围。

第三稽查局查明,该案系犯罪团伙通过借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团伙先后注册成立12家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计1002张,开票金额9,712万元,税额1,262万元,价税合计10,974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013份,涉及金额22,018万元,税额2,002万元,总计24,021万元。

同年7月30日,为依法从严从快惩治税收违法行为,有效震慑税收违法犯罪分子,经专案组细致研究分析,最终决定以检查海关缴款书和资金流为切入点,对涉案企业每笔购销业务涉及的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比对,最终形成“大宗交易未收付款”和“资金回流”的证据体系。

稽查人员前往9省15个海关取证

由于该案涉及海关缴款书大多异地取得,下游企业也多为异地企业,专案组决定从上下游开展调查取证,核查企业业务真实性。2019年8月,专案组分派多个小组分别到涉案企业下游开展外调。

专案组针对涉案企业纳税人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分别前往9个省份15个海关取证。通过异地海关取证发现,涉案企业取得海关缴款书注明的进口货物大多为“鲜橙”“鲜榴莲”“鲜山竹果”等水果,但开具给下游企业的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保温一体板”“鞋、鞋底”“经营租赁-打桩机、长臂挖掘机”“涂料-油漆、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镀锌铁皮”等。涉案企业均为商贸企业,不具备实际生产能力,可认定涉案企业存在进销严重背离。

专案组从涉案企业资金流入手,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资金转入后,几乎同时又转向下一个公司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不断循环往复。专案组人员穷追不舍,发现最终资金又回到了对应的下游企业银行账户或者下游企业个人股东、公司股东的银行账户。证实了该案大量的资金存在回流的问题。此外,涉案企业还存在大额交易未收付款的情况。

由此,根据涉案企业的资金回流、大额交易未收付款、进销项背离情况分析,专案组认定涉案企业的交易不真实。

限制少了监管更严了

经过专案组全面的调查取证,证实了涉案企业均存在接受虚开用于抵扣的其他凭证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

因该案有重大犯罪嫌疑、涉嫌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逸、毁灭证据、转移赃款等紧急情况,第三稽查局根据税警协作机制,为尽快侦破案件,实现税警双方优势互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第三稽查局提请由三亚警税联合支队提前介入侦办,对12家涉案企业立案侦查。

“这起案件是海南省税务系统破获速度最快的一起案件,也是税警联合办案的典型案例。”该案的带队领导李绍锋表示,案件查办过程中,税务机关依托公安机关资金流向查询系统、公安户籍信息查询系统、监听电话系统等多种侦查手段,多渠道多途径开展行动,得以快速把握资金流向情况,摸查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将不法分子迅速锁定,避免了企业走逃失联导致案件无法推进的情况,直击犯罪团伙中心,给予犯罪团伙粉碎性打击。取证方面,公安机关对主犯人员的审讯也为查明犯罪事实和加强证据效力提供了极大帮助。

同时,税务机关利用会计核算、涉税检查、税收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对税收违法事实作出准确判定,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为公安机关提起审查起诉提供了支持和依据。该案有机融合了公安经侦、税务稽查、税源管理的职能优势,形成“1+1+1>3”的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彰显了税警联动的效率和威力。

在破获这起案件中,还有什么至关重要的疑点呢?

对此,该案带队领导李绍锋说:“12家涉案企业还有一个明显的涉税风险疑点,该公司等9家企业的设立地址均为海南省三亚市某路,另有3家涉案企业设立地址为海南省三亚市某路,是比较典型的"一址多照"。”

针对该案的特点,第三稽查局局长吴宝键表示,应加强对新开办商贸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办税,强化后续的监督与管理,防患于未然。对明显存在“一址多照”、同一时期开办的多家商贸企业存在关键人员交叉任职、多家商贸企业为同一办税人员的,应视为疑点信息,实施全方面的排查。

结合此案,吴宝键解释道,本案中,涉案企业通过大量购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来虚增进项税额实现抵扣,如果税务干部对其报表审核时仅停留在看看报表数据能否对得上的浅层次上就容易忽视。税务干部应保持对税收数据的敏感度,强化对税收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的能力,善于从涉税数据中找出疑点。

按照现行的业务办理流程,纳税人领票环节限制少,后续管理又相对宽松。在日常管理中由于辅导期管理的程序较为繁琐,加上出于“放管服”考虑,基层税务局大多未对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实施辅导期管理。因此,对该类新开办商贸企业更应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过程控制、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加强日常征管,做好日常的巡查、约谈和纳税评估工作,从“事后”管理转向“事前”防范,在方便、服务纳税人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税源控管合力。

从本案来看,能快速捣毁该犯罪团伙有赖于各方合力,第三稽查局与公安、海关、工商和主管税务机关良好配合也为后续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如今虚开的手段日趋隐蔽化、专业化,仅靠税务部门单打独斗难以为继,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聚合各方打击力量,依托大数据,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最大程度提高征管效率,合力净化执法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陈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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