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乐东检察院依法对林某宜等人批准逮捕
本报讯(记者张星)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宜等6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宜等人利用其所在公司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获利,为其他公司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服务,同时也为这些需求客户虚开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林某宜等人未经批准,为了牟取利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涉案总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新闻推荐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陈韬特约记者郑韬)1月4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路管员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