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促调解 隔空化纠纷 琼中法院成功调解一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传敏通讯员谭丽丹)拖欠的184万余元工程款实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因原、被告在不同省份,法官电话连线调解。4月22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2016年12月28日,某公司与某某公司签订一份分包合同,由某公司将海南省琼中至乐东段高速公路土建某段桥梁混凝土及钢筋工程分包给某某公司进行施工。2017年10月,某某公司完成施工后撤场。某公司以工程经过双方进行结算后,被告某某公司仍有工程款184万余元未支付为由,向琼中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今年3月,经开庭审理,法院查明案涉工程款184万余元实际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经法官向各方释明其中的法律利害关系后,双方表示愿意调解。
当法官了解原、被告双方公司的住所地分别处在不同的省份,路途遥远,案件金额大,且拖欠时间长,如果法庭再次组织各方到庭上进行调解,势必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解除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法官决定启用电话连线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多番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由被告某某公司向原告某公司分期分批付款的调解意向。
4月22日,两家公司到法院共同签订调解协议,琼中法院当日即制作调解文书并送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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