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10月抽检432批次药品 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被查封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11月21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今年10月该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此次全省完成药品抽验共432批次,检验合格药品429批次、不合格药品3批次。
据了解,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2018年海南省药品抽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抽样需要,10月,省药监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全省完成药品抽验共432批次,其中省计划抽验392批次、监督抽验40批次,检验合格药品429批次、不合格药品3批次。3批次不合格药品分别为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乐东万冲分店销售的广东元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中药饮片(C-170163);海南新星参茸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在河北生产的漏芦中药饮片(1801201);海南菁华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白沙邓济分店销售的江西百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防己中药饮片。
据介绍,省药监局已组织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可在海南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省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内的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新闻推荐
乐东召开联席办公(扩大)会再研究再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重视线索收集核查 强化督导督查
本报讯(记者陈太东通讯员陈光)11月8日下午,乐东黎族自治县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办公(扩大)会议,传达省委书记刘赐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