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44首未经授权歌曲从事商业活动琼海万宁陵水16家娱乐场所被判赔24万元
本报海口11月5日讯(记者邓海宁通讯员刘佳)10月31日至11月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多名执行法官及工作人员奔赴琼海、万宁、陵水三个市县的16家涉案娱乐场所集中开展执行行动,强制删除了涉案场所未经授权使用的44首歌曲,共执行到案款21万元。
据了解,叶某修与万宁某娱乐会所、陵水某娱乐园等16家KTV娱乐场所之间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海南一中院于2018年8月作出生效民事判决,认定上述16家娱乐机构未经授权,使用《外婆的澎湖湾》《乡间的小路》《爸爸的草鞋》等44首歌曲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侵犯了叶某修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法院判决侵权的16家娱乐机构,立即删除其点播系统内44首叶某修享有著作权的歌曲,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叶某修经济损失1.5万元,共24万元。
判决生效后,涉案的16家娱乐机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叶某修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使生效的判决得到兑现。海南一中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涉案的16名被执行人务必尽快履行法律义务。10月31日,海南一中院组织执行法官及工作人员,奔赴陵水、万宁、琼海等地,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经过3天奋战,除了已经关闭的4家KTV外,其他的12家娱乐场所的侵权歌曲已被全部删除,执行到位赔偿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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