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以排头兵姿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嫁接结出“一二三四”社会治理模式果实
10月31日,在司法部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第四讲课堂,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书记麦正华被邀请作为授课人,介绍了陵水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获得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并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向全国推广。
近年来,陵水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政法委悉心指导下,不断地总结先进经验,固本强基、科技引领、维稳评估、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创新传承“枫桥经验”,把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嫁接结果出新时代“枫桥经验”“一二三四”的社会治理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一个灵魂”:
加强党的领导,统领政法队伍建设
“枫桥经验”得以传承发展,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陵水县委、县政府对政法综治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灵魂,确保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每年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及上级领导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会议、讲话和指示精神,听取政法综治工作汇报,研究政法综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政法综治工作大力支持,提供坚实保障。先后印发了《关于陵水县政法机关重大决策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关于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责任分解工作方案》《陵水县政法系统关于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和文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和省委书记刘赐贵的“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通过党建引领,切实增强政法队伍的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取得了较好成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陵水有关单位和个人先后荣获“2017年度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人民调解员先进单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国家级、省部级先进集体25个;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纳军,本号镇司法所所长陈昌鸿等20人次分别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国家级、省部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两大举措”:
深化平安创建和民生服务,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陵水县把平安创建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通过平安陵水建设,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最小细胞在基层,基层安,则大局安,基层稳,则大局稳。陵水加强综治中心和基层政法单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强化综治中心建设,县综治中心和11个乡镇综治中心及便民服务站,以网格化服务带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沉,便民服务站设立了民政优抚、计划生育、惠民补贴、法律咨询等窗口共30多个服务项目,实行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推行项目跟踪服务和“节假日预约”,为申办人提供定时、定事、定人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零距离为民服务。
陵水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建立“海陆空”联防联控体系。“海”:建立海上110警务室和海上网格,实行联勤联防。“陆”:由50名“海狼骑警队”和110名乡镇治安联防队员每天不同时段分组对全县11个乡镇实施不间断网格化巡控勤务,与“战狼特勤队”形成互补格局,打造辖区路段巡逻的“全覆盖”和作业的“全职能”。“空”:加强“雪亮工程”建设,一类视频监控点建设数量1749路,已建796路、在建953路,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100%,联网100路,已建成一类视频监控联网率100%,为平安建设夯实了根基。
社会治安保险是陵水县创新民生服务的一项举措。2017年,陵水县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县政府投入1100多万元保费,以每户120元,为全县8.8万多户38万余人购买了社会治安保险,实现了矛盾纠纷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一体化市场运作机制全覆盖,开辟了海南省社会治安保险的先河。2018年,陵水县探索建立陵水县社会治安保险平滑机制管理办法,为人民群众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稳定。社会治安保险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受理及预计赔付案件90起,赔付金额400多万元,因治安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同比下降48.8%。
陵水县坚持平安创建与文明生态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双创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建了一批有特色的平安食品一条街、平安学校、平安医院等典型平安示范点和省级平安文明生态村示范点,发挥平安辐射效应,提升平安创建质量,真正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过平安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项机制”:
联调联动,孵化陵水多元化解模式
陵水探索建立健全联调联动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信访下沉工作机制。陵水县委每年都印发《县四套班子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日程安排的通知》和《县党政领导下乡镇联系点接访的通知》,由县委书记带头落实,每位县领导都到联系点乡镇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轮流到县信访局、乡镇信访室坐班接待来访群众。今年以来陵水县四套班子领导共接访群众信访事项63件,办结63件。
二是完善维稳评估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陵水县政府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暂行办法》《陵水黎族自治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6个文件,把维稳评估工作推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黎安富力海洋主题公园、陵水县生活焚烧发电暨餐厨废弃物协调处理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三是完善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出台了《陵水县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陵水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及月报制度》等,明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每月2次,各村居委会每周一次开展排查调处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敏感期,应当针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或特定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地毯式、搜捕式的集中排查活动。建立了县每月召开一次、乡镇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督导挂牌机制、依法运行机制、考核运行机制、保障运行机制等,切实做到实时动态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状况和个案进展情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四支队伍”:
互为补充,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陵水升级
陵水县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人民调解陵水升级版,形成了鲜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工作特色。2013年以来,该县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7938件,调解成功7719件,成功率达97.2%,多年来“零”进京上访,有力地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已经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县。
一是矛盾苗头的灭火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队伍。陵水县按照“事在哪、人在哪、网格在哪”的思路,让网格真正成为基层治理坚强的“前哨”,把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入千家万户,深入到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点,切实从根本上预防矛盾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四级网格化管理(县、乡镇、村居、网格)和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县、乡镇、村、村小组)建设,建立了六种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向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反映、拨打96299热线、通过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短信、QQ)。全县610名网格员和232名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走访巡查、排查各类矛盾隐患、协调解决网格内群众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把问题发现在网格内、化解在网格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二是矛盾引发的减压阀——律师队伍。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安排律师每天在县信访局轮流坐班。成立了县法律顾问团,配置到县政府及52个县直属部门、11个乡镇政府、116个村(居)委会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兼职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从法治思维的角度,为群众解疑答惑、提供建议及法律咨询类服务,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依法诉求,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2015年以来,律师共参与接访126次,接访1200人次。
三是矛盾激化的减速带——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陵水县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土地纠纷等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统一安排在县综治中心办公,负责调解由各乡镇或部门无法调解的问题,调解不成功的都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今年1-11月,共调处劳资纠纷案件112件,帮助811名农民工成功维权,追回拖欠薪资1142.89万元。
四是矛盾化解的终结者——司法调解队伍。陵水司法部门积极探索各类行之有效的多元调解机制,在基层法庭设置专职调解法官、调解专员,落实诉调对接,完善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家事纠纷调解、渔排法庭调解、交通法庭调解、旅游巡回法庭调解等,既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又有效地分流了全年近20%的诉讼案件,且大量的矛盾纠纷问题得到及时调解。2018年1-11月,陵水法院共成功调解案件774件。
55年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创造的“枫桥经验”在全国政法综治战线树立了一面旗帜。见贤思齐,如今,陵水县在传承、发展、创新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了一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赵庆山)近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印发《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列出5项14条措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