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专职人民调解员筑牢阻止矛盾激化“防火墙”半年为农民工追薪644万元
“经过你们双方同意,这块宅基地一分为二,这一半归你,另一半归他。”8月8日上午10时,在陵水新村司法所调解室里,新村镇海鹰村调解员郑何英经过细心调解,使一起宅基地纠纷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心平气和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是海南省专职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陵水县司法局局长李伟善告诉记者,“近年来,陵水县司法行政工作者积极学习借鉴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不断筑牢阻止矛盾激化的"防火墙"。”
谈情说理半个多月
化解一家人6年积怨
8月8日上午,新村司法所所长邓明勤和调解员郑何英早早等在调解室,在他们面前,侄儿冯某福与大伯冯某玉的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文本已准备就绪,就等着双方最后确认签字。
邓明勤告诉记者,冯某玉在1995年办理安置宅基地时,有关证件上宅基地所有人写成了弟弟冯某某。2012年,冯某玉找弟弟协商把所有人改成自己的名字,但弟弟不同意,因此引发纠纷,且矛盾愈演愈烈,经新村镇政府、司法所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协议。冯某某2017年因病去世后,冯某玉找冯某某的儿子冯某福继续协商,冯某福予以拒绝。
“我们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接触,感觉他们都有和解的意愿。”郑何英说,从今年7月15日开始,他分别找冯某福和冯某玉多次交心,谈情说理,双方最终于8月8日签字确认:宅基地一分为二,各拿一半。“人民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还消除了双方的积怨。”郑何英自豪地说。
省司法厅副厅长王河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陵水县专职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一是全覆盖,全县每个行政村都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这在全国都为数不多;二是管理规范,县委县政府下发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选拔、管理、绩效考核的一系列文件;三是信息化程度高,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的每一个动作都通过APP即时上传到县司法局,保证了人民调解的公平公正。”
“全县各司法所学习借鉴发扬"枫桥经验",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为着力点,以群众满以为标准,扎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得到明显提高。”陵水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王劲表示。
电话连线黑龙江湖北
助农民工讨薪136.5万
郑何英告诉记者,肖某等11名农民工承建李某、熊某和林某合股的一家酒店大楼及后期安装避雷设备等工程,完工后却被拖欠工钱近139万元,多次向李某等3人讨要工钱均遭搪塞。
“请你们一定帮我们要回工钱。如果拿不到钱,我们只能用自己的"办法"解决了。”今年3月24日,在新村司法所,肖某等直言,如果拿不到工钱,就拉横幅维权讨薪。
“如果不及时调解,将影响和谐稳定。”郑何英说,他初步了解情况后,当天就到李某等人的酒店展开调查,得知李某已退股且人也不在海南,根据农民工提供的电话号码,郑何英联系上远在湖北的李某,但李某以开会、跟朋友打牌为由推脱。“他们确实是我找来的,但现在我已经不做了,应该去找另外两个股东要钱……”直到凌晨后,李某才与郑何英沟通。
3月25日,郑何英又到酒店找熊某和林某,被告知2人在内地,于是分别与在黑龙江的熊某和湖北的林某通话,但均遭到“我不知情,也无法支付工钱。”“等我们沟通好再给你回复。”的推脱。3月26日晚上7点,郑何英再次拨打电话,熊某和林某表示“我们沟通好了,明天酒店经理代表我们去司法所解决。”
3月27日上午,在新村司法所调解室,酒店经理代表熊某和林某当场通过转账方式向肖某等11名农民工支付工资136万余元。“终于拿到钱了!”11名农民工流着喜悦的泪水紧紧握住郑何英的双手。回忆调解成功后的情景,郑何英仍倍感欣慰。
王劲告诉记者,陵水县已有231名像郑何英这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乡村、进工地,是他们排查纠纷的常态,经常加班加点,不分早晚。仅今年上半年,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就成功调处涉及农民工薪资纠纷案62件,帮助625名农民工成功维权,追回被拖欠的薪资共计6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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