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法援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涉军维权案为军人军属索赔53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宋飞杰)8月15日,陆军某部战士莫某某给白沙黎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寄来感谢信,感谢法律援助律师蔡红庆依法为军人军属争取权益,使他能安心在部队服役。
据了解,今年2月9日,陆某(未成年人)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从邦溪驶往七坊,途中与甘某(莫某某之母)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甘某当场死亡。4月4日,白沙交警大队认定,陆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3月13日,莫某某服役的部队向白沙县政府发函,希望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经白沙县法援中心审查,决定指派法援律师蔡红庆提供法律援助。
蔡红庆经走访了解到,甘某父亲现年85岁,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而陆某驾驶的肇事摩托车是向高红某借用的。5月21日,在蔡红庆的帮助下,莫某某外公、莫某某父亲及莫某某本人向白沙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高红某、陆某及其父母赔偿相应损失。
7月31日,白沙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高红某赔偿3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6.7万余元,其中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付11万元由陆某及其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陆某及其父母赔偿3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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