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修改个税法决定草案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月10月施行对咱老百姓钱袋子有啥影响?
历经今年6月初审和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6.7万多人参与、提交意见超过13万条——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牵动全社会关注。针对群众关切,草案二审相比一审有何看点?释放出怎样的改革信号?
一次修法
两步到位
此次个税法大修,一方面要考虑给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实施新税制预留一定准备时间,同时又考虑尽早释放减税红利。
根据决定草案,决定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四问“起征点”
1
5000元标准从何来?
根据三大要素测算
城镇居民的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水平
劳动力负担系数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三大要素测算5000元涵盖了2018年基本消费支出,还考虑了一定的前瞻性。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作说明时曾指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2
对百姓收入影响几何?
以月入1万元测算
改革前
扣除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再按2000元左右扣除“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和其他扣除费用
现有税制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改革后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至每月5000元
“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继续保留的同时,低档税率级距拉大
只需缴纳90元。
降幅超70%
(如果加上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减负力度会更大。)
3
如何看待此次上调?
“应综合分析减税效应,而不是仅仅盯在"起征点"上。个税改革目的是要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让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税负才更公平。”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
“根据草案,"起征点"提高的同时,引入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并扩大适用低税率范围。几项措施综合施策,给普通工薪阶层带来的减负力度远超单纯上调"起征点"。”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刘怡
4
“起征点”还会动么?
个税“起征点”是动态调整的,此次不调不意味着后续不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起征点”问题还会结合逐步扩大综合征税范围、完善费用扣除、优化税率结构等改革进程统筹考虑。
专项附加
咋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这个看似专业的术语和每个人息息相关,也是个税法第七次大修的一个亮点。
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这些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
继续教育支出
大病医疗支出
赡养老人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等
此次个税法大修是我国第一次在个税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相比政策本身,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具体如何落地更受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下一步应通过法律授权,在实施条例中尽早明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税法更规范公平,真正惠及百姓。”
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完善细化政策,初步考虑在标准制定上要适当考虑地区差异因素,但公平起见,将主要采取限额或定额扣除办法,而非据实扣除,并在政策设计上尽量考虑今后个体报税的便利化,尽量减少单一收入来源的纳税人自主申报。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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