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二中院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微信视频听取在外地一名未成年人意见调解一起涉子女抚养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陈敏王盛利通讯员罗凤灵雷琼艳)“小强,你习惯现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吗?你愿意跟爸爸生活,还是和妈妈一起生活呢?”近日,因当事人大儿子小强(化名)在深圳上学未能到庭,省二中院主审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征求小强的意见。经过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官运用微信视频办案,在不影响孩子学业的情况下,不仅成功化解了该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还提高了办案效率。
2006年,阿元(化名)与阿香(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在深圳开始同居生活。之后,阿元通过伪造结婚证的方式欺骗阿香,令阿香相信其已托人办理了双方的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按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期间,二人共同生育两个儿子,分别为10岁的小强、6岁的小明(化名)。
后来,阿香发现阿元已于2001年与他人登记结婚在先,并生育子女。阿元因重婚罪被司法机关定罪量刑,其服刑期间,两个孩子一直跟随阿香生活。刑满释放后,为方便孩子读书,阿元把两个孩子接回在深圳一起生活。阿香认为孩子由阿元抚养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个孩子由其抚养,阿元支付抚养费。
一审法院认为,两个小孩现跟随阿元生活,有相对固定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由阿元抚养较为适宜,遂判决两个小孩由阿元抚养,阿香支付抚养费。阿香不服一审判决,向省二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中,主审法官当庭对阿元和阿香的收入、生活、抚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当庭听取了小明的意见,小明表示跟哥哥的感情很好,不想跟哥哥分开。小强因上学未能到庭,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应听取小强的意见。主审法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并在场的情况下,于当日庭后、小强下午放学之后,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听取小强的意见。
微信视频连线后,法官询问了小强的意见,小强在视频中表示已习惯现在的生活、学习环境,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不愿意改变目前的现状,也不愿意与弟弟分开。阿香清楚知道两个儿子的真实想法后潸然泪下,表示虽然心有不舍,但从有利于小孩生活、成长的角度出发,愿意与对方调解。阿元也当场表示愿意调解。
因阿香已订当天晚上的机票要返回住所地,为了不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主审法官加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阿香起飞前,顺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小孩由阿元抚养,阿香定期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并定期探望两个小孩。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耐心、细致、认真的工作表示肯定,并感谢法官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实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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