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已婚男骗她同居生子,犯重婚罪入狱 刑满释放后把两孩子领回家女方为争抚养权告上法庭;省二中院促成调解,2儿子随爸爸生活,妈妈可定期探望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罗凤灵雷琼艳
本报讯“小强,你习惯现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吗?你愿意和爸爸在一起生活?还是和妈妈一起生活呢?”近日,因当事人大儿子小强(化名)在深圳上学未能到庭,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征求小强的意见。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06年,阿元(化名)与阿香(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在深圳开始同居生活。之后,阿元伪造结婚证欺骗阿香,令阿香相信两人已登记结婚,之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两人育有两个儿子,分别为10岁的小强、6岁的小明(化名)。
后来,阿香发现阿元已于2001年与他人登记结婚在先,并生育子女。阿元因重婚罪被司法机关定罪量刑,其服刑期间,两个孩子一直跟随阿香生活。刑满释放后,为方便孩子读书,阿元把两个孩子接回深圳与他一起生活。阿香认为孩子由阿元抚养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个孩子由自己抚养,阿元支付抚养费。
一审法院认为,两个小孩现跟随阿元生活,有相对固定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由阿元抚养较为适宜,遂判决两个小孩由阿元抚养,阿香支付抚养费。阿香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中,主审法官当庭对阿元和阿香的收入、生活、抚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当庭听取小明的意见,小明表示他和哥哥的感情很好,不想跟哥哥分开。当天小强因上学未能到庭,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应听取小强的意见。主审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以及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于当日庭后、小强下午放学之后,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听取小强的意见。小强在视频中表示已习惯现在的生活、学习环境,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不愿意改变目前的现状,也不想与弟弟分开。
阿香得知两个儿子的真实想法后表示虽然心有不舍,但从有利于小孩生活、成长的角度出发,愿意与对方调解。阿元也当场表示愿意调解。
随后,主审法官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孩子由阿元抚养,阿香定期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并定期探望两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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