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李绪义抢劫运钞车案二审维持原判获刑15年罚金5万元
11月1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营口运钞车劫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劫犯李绪义获刑15年,并处5万罚金。
2016年9月7日,辽宁省大石桥市运钞车司机李绪义在执行押运任务途中,未按押运路线行驶,并持枪状物劫走约600万元现金。当天21时左右,李绪义在自家屋内被警方抓获。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绪义的母亲王艳说,一直以来想当面问问儿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还没有机会,“如果当时我知道他有这个想法,就算把他绑在家里也不会让他出去。”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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