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外逃人员“大限”前投案自首
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自动投案,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8年12月31日,是《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规定的“自首大限”的截止日。记者统计发现,在最后一个月,至少有6名中央或地方“红通人员”投案自首,其中,有5人外逃10年以上,此前被视为难啃的“硬骨头”。
赶在“自首大限”前,河北、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地多名外逃人员同样抓住最后契机,分别从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越南、菲律宾和柬埔寨等回国投案。
相关数据显示,《公告》发布以来目前已有近百名外逃人员投案自首。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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