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微博被“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黄淑芬起诉 要求赔偿损失70万元
3月19日,河北唐山市“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发起人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发微博称,黄淑芬将自己告到法院。
黄淑芬代理律师李滨告诉记者,岳屾山作为律师、央视法律专家对网友有高度的信任感,在转发视频时未对视频作出客观评价,没有表明视频内容有可能是虚假的,转发视频对黄淑芬名誉权影响巨大。李滨称,黄淑芬还将起诉作家刘同、影视导演傅成等转发赵勇视频的网络大V。
岳屾山:首次当被告
岳屾山是3月12日收到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的传票,得知被黄淑芬告了。岳屾山出示的起诉状中,黄淑芬认为,2017年11月22日,赵勇发出微博《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3小时后,有105万微博粉丝的岳屾山转发了这条微博,当晚即迅速形成全国性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原告个人隐私信息被大量传播,巨大的网络暴力接踵而至,原告被迅速冠以“教科书式耍赖”称号,导致原告及女儿社会评价急剧降低,无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黄淑芬认为,岳屾山转发的视频《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存在捏造、人设、虚假、夸大等问题。她要求被告岳屾山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微博及侵权评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原告的负面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同时请求判令岳屾山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原告损失共计70万元。起诉状中,黄淑芬还将新浪微博一并告上法庭,认为其未履行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岳屾山称,自己从业以来,还是第一次成为被告。据了解,此案于4月18日开庭。
黄淑芬:尚未还清赔偿
3月20日,黄淑芬代理律师李滨告诉记者,黄淑芬目前尚未还清赔偿,“教科书式耍赖”事件令她生活很困难。黄淑芬与其所在的平安人寿解除了代理合同关系,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名誉损失巨大。
李滨称,2017年11月22日晚,赵勇在微博发布视频后几十分钟内,作家刘同、影视导演傅成、律师岳屾山等网络大V在新浪微博上相继转发了该视频。其中,岳屾山作为律师、央视法律专家对网友有高度的信任感,在转发视频时未对视频作出客观评价,没有表明视频内容有可能是虚假的。
李滨指出,赵勇发布的视频经过剪辑、拼接,视频内容称“黄淑芬是平安高管”“买房买车转移资产百万”存在虚假。岳屾山的法律专家身份,这种转发对黄淑芬名誉权影响巨大。
2015年,河北唐山的赵勇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成重伤,经两年治疗最终抢救无效去世。其间,肇事司机黄淑芬以还贷款的理由,拒绝支付法院判决的85万余元赔偿款。此后,赵勇在网络上发布黄淑芬拖欠赔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赵勇在视频中指认称,黄淑芬的女儿刘明月,用她的名字协助黄淑芬在车祸后第二个月买房买车,并成功转移财产,总价超百万元。之后,网友将黄淑芬称为“教科书式耍赖”。
因黄淑芬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于2017年9月将黄淑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老赖”高消费。(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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