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上动手脚盗刷他人银行卡 福建一诈骗团伙4名成员犯信用卡诈骗罪均获刑
几人团伙作案,在ATM机上动手脚,盗刷他人银行卡,最终难逃法网。近日,福建省罗源法院一审宣判,一个信用卡诈骗团伙的4名成员获刑。
2017年,郭某购买了可装在银行ATM机上窃取储户银行卡信息的设备,随后,郭某与陈某、翁某组成作案团伙。2017年12月2日至3日,该团伙连续两天在某银行罗源支行的2台ATM机的插卡口安装“窃密”设备。郭某根据窃取到的银行卡信息,从他人银行卡中盗刷54304.88元,其中陈某分得1.05万元,翁某分得1万元。2017年12月6日,郭某邀请卢某加入该团伙。其后该团伙又作案。2017年12月11日,陈某、翁某、卢某被民警抓获。郭某于2018年1月2日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陈某、翁某、卢某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金额总计89304.88元,数额巨大,4人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上述4人分别被判处1年1个月至5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福晚)
新闻推荐
6月23日,2019吉林市国际马拉松收官。在比赛结束后,有网友爆出视频称吉林市国际马拉松的最后一名选手身后跟着8辆救护车“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