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1年前凶案重立案 知情人:当年江永县公安局内部奉行“不破不立”
2019年6月28日,案发当年任江永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李哲卫(主管刑侦)告诉记者,案发时,侦办此案的警察曾在抓捕嫌犯途中,被上级明令撤回。此后该案未予立案便终止调查。记者从江永县委宣传部获悉,目前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已经重新成立专案组,追查嫌犯。
砖厂凶案
21年前,湖南省江永县的一家砖厂内,时年33岁的退伍军人陈进德疑似被杀害。
江永县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南部。1997年9月,江永县委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在潇浦镇红岩村成立“江永县委办机砖厂”。
陈进德的儿子陈海龙告诉记者,他父亲务农为生。陈进德有一辆手扶拖拉机,平时到机砖厂帮村民运送建房用的砖头,每次能赚15元钱。
陈进德的妻子刘运娇说,1998年8月8日,天未亮丈夫就去机砖厂,再没回来。当日下午4时左右,她得到丈夫死亡的消息。她到现场时,陈进德身体僵硬,已经没有呼吸。
多名目击凶案全过程的村民称,当日12时30分左右,陈进德拉完砖,和厂里的看火师傅杨海洋一起打牌,由于两块钱的纠纷,杨海洋涉嫌将其击伤致死。
据砖厂工人称,砖厂大约拥有30名职工,分别负责出窑、进窑、晒砖等,看火师傅只有杨海洋一人。
一名与杨海洋接触较多的工人称,杨海洋最初持有砖厂的暗股,后来打牌赌钱,手气差,输了就和砖厂老板林玉贵要钱,渐渐把股份输光。
砖厂一名目击整个案发过程的工人告诉记者,陈进德当天打牌输了100块钱,杨海洋输了几百块钱。牌局散了,工人们大多离去。杨海洋拦住陈进德,要求还欠他的两块钱。
上述工人称,陈进德掏了掏口袋,说没有零钱,只有一张50元的纸币。杨海洋不同意,说今天输得太多,不然就不会在乎这两块钱。陈进德说下次还,随后走到拖拉机前,转动手摇器,发动车子,准备离开。
目击者描述,杨海洋说如果他(陈进德)不给钱,就要他的命。陈进德有些生气,但没有放在心上,准备离开。杨海洋突然抢过拖拉机手摇器,狠狠砸向陈进德的后颈。“我们只听到"嘣"的一声,就像砸墙的声音,抬头看到,陈进德一声不吭地倒下了。”
“杨海洋对着他的脑袋用力砸了很多下。”整个过程不超过3分钟。目击者回忆,几分钟后,老板林玉贵赶到,他远远地冲着杨海洋骂脏话。杨海洋走到几米外的宿舍,洗澡,换衣服,向老板索要工资,然后顺着砖厂后面的小路离开现场。“临走前冲我们一笑,算是告别。”
红岩村的村民再没见过杨海洋。案发现场目击者称,作案两小时后,多辆警车驶进砖厂。
时任江永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哲卫(主管刑侦)对记者回忆,他派人搜山,设关守卡,进行尸检,并提取凶器与物证,采集证人口供,初步将杨海洋列为这起凶案的嫌疑人。
是谁下令撤回追疑犯的警察?
案发当日下午4时许,几辆警车分别驶往不同的方向,抓捕杨海洋。警方拦住每一辆驶离县城的大巴车,上车检查,未曾发现嫌犯踪迹。
为找出杨海洋的真实身份,警方得知,其情人在永州市祁阳县居住,于是派一名潘姓的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去调查。“还不到两天,时任公安局长陈仕军命令我撤回警力。”李哲卫告诉记者,后来该案还没来得及立案,就匆匆不了了之。
“陈仕军说,县委另有安排。就这么一句话,终止了正在调查的案件。”李哲卫回忆,当年县公安局创评省优秀公安局,风头正盛,他作为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不到一年,工作积极性很高,原本想靠该案立功,“我不可能去压这个案子。该做的我都做了,我只能听上级的指示。”
陈仕军对记者称,撤回刑侦副大队长潘某不是他下的令。“是李哲卫下的命令,当时我告病假,不在江永。”
陈进德家属认为,警方中途被撤回一事,其主要领导涉嫌滥用职权罪。他们亦称,当年警方并未对嫌疑人采取立案侦查措施,从未收到过立案通知书。
接近此案的一名警察向记者透露,当年县公安局内部奉行“不破不立”,案子不破就不立案。
一名江永县公安局的知情人士称,“不破不立”指的是普通案件。该人士强调,命案是一定要立案的。他分析道,该案未立案的原因,可能是公安局不想破案了,嫌犯也不必背上案底。
赔偿调解书
案发后第15天——1998年8月22日,警方居中调解砖厂和死者家属之间的赔偿。当年签订的调解书显示,关于调解陈进德被砖厂打工人员杨海洋(涉嫌)杀死赔偿一案,砖厂应赔偿安葬费、生活困难补偿费等共计14000元。达成协议后,家属不再追要一切费用,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砖厂正常的生产,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调解书称,凶手已经在追捕之中,有关刑事部分的内容,不在调解范围之内。
调解书加盖了潇浦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章,在上面签名的有县公安局李哲卫、砖厂代表林玉贵、死者妻子刘运娇、死者哥哥陈井进、死者的大舅哥刘运忠。还有当年派出所、综治委的相关负责人。
刘运娇告诉记者,她不识字,调解书的名字不是她签的,她也不承认调解书的效力。
陈井进称,刘运娇的名字是她哥哥代签的。当时刘运娇深受打击,每日哭哭啼啼,也不出门。县公安局的代表告诉家属,如果不在调解书上签字,意味着一分钱也拿不到。思量之下,他们便替刘运娇签字。
时任潇浦镇党委书记邹运荣对记者称,调解书只是维稳工作,避免砖厂和死者家属之间的矛盾激化。
重新调查
21年间,陈家一直没放弃为陈进德之死讨要说法。
刘运娇告诉记者,陈进德死后,她带着3个孩子到公安局,想要见一下侦办此案的警官。她的要求未能如愿。陈进德的哥哥陈井进寻遍了红岩村,想找到目击案发的证人,但大多数村民三缄其口,不愿多说。陈井进认为,砖厂给每个员工配了辆摩托车,这就是“封口费”。
讨说法无果,刘运娇独自离开江永县,前往广州、惠州等地打工。她的两个女儿先后辍学,在县城打工,勉强维持生计。他们坚信,案件终究会迎来转机之日。出生于1994年的陈海龙听着父亲遇害的经历长大,25岁时,他写了一封长长的控告信,递交给江永县纪委监委。
陈海龙告诉记者,他希望父亲的案子真相大白。他开始寻找愿意站出来讲述的证人,但得到的说法众说纷纭。直到有一天,一名砖厂工人称就在现场,并目睹了事件的来龙去脉。“我只希望凶手早日落网。这个案子推迟了21年,到底是谁的责任,要彻查清楚。”
2019年6月,江永县公安局人士告知陈海龙,针对该案的情况,已经成立新的专案组,重新调查。
记者了解到,新专案组由永州市公安局带队,调拨了10人来到江永,力争两个月内破案。当年侦办此案的主要人员重新被吸纳入专案组,协助破案。
陈海龙对记者称,目前最大的困难是找出嫌犯的真实身份。“当时砖厂没有统计"杨海洋"的身份证号,他的名字很可能是假的。”据警方内部人士称,目前砖厂老板林玉贵已经从福建被抓捕回来,正在审讯中。
虽然过了21年,据警方人士透露,所幸的是,当年的凶器等物证还保留在档案室中。
21年后重新立案调查,案件是否过了追诉期?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告诉记者,只要立案侦查,就没有20年追诉时效的限制。抓不到逃犯,该案就作为“悬案”一直存在。但假如当初没立案,是有追诉时效的。“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另外,被害人亲戚等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检法应当立案未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按照时任公安局长陈仕军的说法,该案仅有受案登记,是否算作立案?付建解释,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对应的是受案回执,只是证明接受了报案,不算立案证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决定是否立案。(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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