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鸿志等78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据新华社太原11月5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5日依法对陈鸿志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鸿志被判处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鸿志、高海平等人以陈鸿志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明晰、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成员达78人。
以陈鸿志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同时,通过操纵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此外,这个组织越界盗采相邻企业煤炭资源总量价值高达40亿余元,对煤炭资源及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破坏;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的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管理秩序,严重破坏柳林县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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