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办民宿须有刚性准入标准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利用小区住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管理规定和管理规约的约定,依法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公安、商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12月2日《重庆晨报》)
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全面推进,以及全域旅游概念的提出,人们对旅游住宿方面的要求正在发生转变,不再满足于住在酒店,也开始钟情于民宿。然而,城市民宿不同于乡村民宿,它与饱受人口密集困扰的城市常住居民,存在天然矛盾冲突,虽然发展态势迅猛,但民宿频频引发“民诉”。比如,重庆某小区,一年涌入300多家“网红”民宿,对小区居民产生不利影响。如此语境下,重庆市出台新规,小区住宅办民宿,首先必须通过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公安、商务等部门行政许可,并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显然具有示范意义。
事实上,小区办民宿,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一方面,民宿逐渐向家庭旅馆方向发展,容易发生变相逃税、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对城市小区内民宿难以管理,容易带来小区安全隐患。基于此,重庆通过地方立法规定,利用小区住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管理规定和管理规约的约定,依法向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然而,小区办民宿,除了有地方法规规范,更须有全国统一的刚性准入标准。众所周知,今年7月,旅游民宿首个国家级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发布,其中明确规定,旅游民宿是利用当地闲置资源,由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对照此规定,一些小区中所谓的“网红”民宿,实际上只是炒了旅游民宿概念,有的甚至是群租房的升级版。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民宿“国标”,《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仅是民宿领域的一个行业自律标准,缺乏刚性约束力。对于民宿从业者来说,《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以及各地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并不能立即改变民宿产业发展的现状。法律地位的模糊,给民宿的行业管理带来了诸如该不该管、谁来管、如何管、管什么等一系列难题。可见,民宿产业距离真正的规范化、合法化,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应该研究出台更多针对民宿产业的法律法规,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使各类相关事件和纠纷均能有法可依,其中包括小区办民宿的准入条件和监管措施。同时,行业机构应该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对房屋及租赁双方进行资质审核。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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