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路管系统特大职务犯罪窝串案“漏网之鱼”王晓平受审 受贿44万余元 东躲西藏8年
审批权换来44万余元感谢费
王晓平从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运输管理科的一名办事员做起,经过努力,历任运输管理科副科长、货运科科长、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虽然职位不高,但是他手里握有全省客运线路的审批权力,这让王晓平成了各家客运公司老总眼中的“红人”。
随着王晓平职位的升迁,这些老板与他越走越近。对于老板们的“感谢”,王晓平也不再拒绝。为了和王晓平搞好关系,以求在线路审批方面得到照顾,老板们逢年过节都会“登门拜访”。2002年至2005年每年春节前,王晓平都能收到温州某客运公司老总送来的“过节费”。类似的受贿经历有23次,大多数发生在王晓平的办公室,有时是在他外出去企业调研期间。他收到的贿赂有现金、超市卡,还有商场购物卡。
2007年3月,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升格为厅级机关,王晓平升任副处级。同年6月,他在处理某客运线路改造审批时,主动向某旅运公司总经理杨某提出借款要求。杨某二话没说,爽快地送上15万元。王晓平用这笔钱给自己买了一辆车。就这样,王晓平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
闻风而逃整日提心吊胆
自2011年5月开始,浙江省检察机关启动查办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风声日紧,王晓平预感到收受贿赂的事情迟早会暴露,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审判。他不甘心就这样认输,偷偷收拾行李出逃了。
2011年8月15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决定对涉嫌受贿的王晓平立案侦查。发现王晓平出逃后,公安机关马上发布通缉令。然而,王晓平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从此杳无音信。
多年来,王晓平先后逃至江西玉山、云南昆明等地。为掩人耳目,他留起了长发长须,在家里也一直戴着帽子,平时基本不出门,偶尔外出回家也要回头多看几眼再关门,生怕有人尾随。
转眼到了2018年,案子转到了拱墅区纪委监委。此时,距王晓平出逃已7年之久,但专案组仍未放弃,经过一年多时间对在案线索的重新梳理,结合最新信息的比对研判,最终将王晓平藏身地点锁定在云南大理。
去年10月9日,专案组一行6人赶赴大理,并在王晓平可能落脚的农家小院隔壁的旅馆住下。经过多日观察,最终一举将王晓平抓获。
经初步调查,王晓平对其受贿出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回杭州的火车上,王晓平平静地说:“外逃这8年,从来没有过一天安稳日子,现在离杭州越近,心情就越激动,感谢你们,让我能重回家乡。”
外逃八年失去减轻处罚机会
去年10月15日,拱墅区监委对王晓平立案调查,并于次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拱墅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沟通联系、引导调查取证。今年1月14日,此案移送至拱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月21日,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晓平决定逮捕。3月6日,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晓平以涉嫌受贿罪向拱墅区法院提起公诉。
3月26日,拱墅区法院远程连线拱墅区看守所开庭审理此案,并通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网和中国庭审网公开直播。拱墅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晓平利用担任浙江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客运处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副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城乡客运处副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全省客运线路审批,以及省内跨市、省际旅游客运审批和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44.7万元。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王晓平是受党和组织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也是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国家干部。在提审王晓平的过程中问其犯罪原因,王晓平坦言,原本对自己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也比较自律。但是,时间久了,还是放松了政治觉悟和警惕,在路线审批权力面前,在一次次吃拿卡要的过程中,渐渐地迷失了自己。在逃亡的8年时间里,王晓平没有再和自己的女儿见过面,因为没有主动归案,他失去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晓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晓平当庭表示认罪。
法院将择日宣判。(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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