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消防违法应成常态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期,北京消防朝阳、石景山、大兴、怀柔和通州等支队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依据《条例》对“飞线充电”且拒不改正、私家车长期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进行了处罚。
消防违法在老百姓身边并不缺乏。比如,“飞线充电”、私家车长期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不仅暴露出个人素养不高,而且也会埋下巨大的隐患。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消防违法行为的长期存在,既与个人文明素养有关,也与小区管理有关,而“执法”不严同样难脱干系。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员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这样的罚则,虽然很严厉,但是若执行不到位,很有可能成为“纸老虎”。
而北京市对消防违法开具“罚单”,不仅会给予违法行为人相应的法律惩戒,更会起到震慑作用。同样,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对消防违法不仅要针对个人,更须对单位进行“开罚”。
另外,遏制消防违法关键是对违法行为常态化打击。毕竟,严格执法“一阵风”,往往起不到“治病灶”的作用,更别提杜绝消防违法行为。故此,消防违法被罚当成法治常态。同时,也应该积极纾解其背后问题,以彻底遏制消防违法现象。(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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