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各方参与治理
7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审议。《条例(草案)》提出,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监测系统,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网络直报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政府可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14项应急措施。
《条例(草案)》共7章54条,包括总则、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法律责任等,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进行全面设计。其中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等先进技术作用,政府可采取14项应急措施等,都从今年抗击疫情中汲取经验。
上述14项应急措施没有一项是多余的。比如,停工、停业、停课以及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等,主要都是为了防止疫情传播,保护市民生命健康。这些举措在上半年成功控制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再比如,稳定市场价格,对特定应急物资或者其他商品实施价格干预措施,这既有利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有利于保障民生和市场稳定。
从14项应急措施虽然是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但需要有关各方的理解与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各方理解、配合、支持的“大合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北京市《条例(草案)》正式通过之后,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宣传普及,让各方充分意识到配合政府应急措施是法定义务,而配合政府采取应急举措最终也会让各方受益。(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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