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在高速公路上倾倒10吨垃圾 严重影响通行安全,一货车司机获刑3年
8月19日上午,北京大兴法院审结一起高速公路倾倒垃圾案,被告人方某在高速公路上倾倒了长约30米,宽约4米,近10吨的生活及建筑垃圾。该行为严重影响通行安全,触犯法律,需承担刑事责任。大兴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方某于2019年7月4日0时6分许,驾驶中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京开高速公路双星桥上,将车内装载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全部倾倒在最右侧加速车道上。
事发时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养护中心员工称,当天0时30分左右接到路产指挥中心部门电话,告知双星桥上有人倾倒生活垃圾需要清理。接到电话后,养护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设置作业区,等待专业设备前来清理。当天8时30分左右,设备到达现场,耗时2小时共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约10吨,合计清理费用15678.68元。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于夜间在高速道路上倾倒大量垃圾,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交通设施,极易导致驾驶员撞上垃圾,发生车辆倾覆或毁坏的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最终,被告人方某因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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