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子葬礼上唱“今天是个好日子”挨砖头,劝架者也被殴打 打人者犯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8个月
8月19日,河北青县法院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公开,一名男子受邀在葬礼上唱歌,因被指唱了“今天是个好日子”遭砖头击打头部。不过,法院经审理查明,唱歌男子是“无故被殴打”,另有人拉架也被殴打。记者注意到,经鉴定,唱歌男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最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打人者有期徒刑1年8个月,赔偿19759.47元。
唱歌男子及劝架者被殴打
被告人李崇旭,1994年8月31日生,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判决书显示,其2019年11月12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青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李崇旭说,有一天,他去村里的丧事上帮忙,这时候来个男子正准备唱歌,他不让唱。“过了一会我又回丧事上,那名男子正在唱"今天是个好日子",我就上前用手朝那名男子头部拍了一下。”李崇旭称,接着他又从地上捡起来一块砖头朝那名男子头部扔了一下,当时在丧事上忙活的人一看俩打起来了就过来拉开了。
但是,被害人宋江(化名)的陈述证实,2019年8月2日17时许,他去李豹庄村的丧事上唱歌,唱完歌就坐在饭棚北面的台阶上等着拿唱歌的钱,这时从东面来了一名男子说谁让你在这唱歌的?
宋江称刚要说话,那名男子就在地上拿起一块砖头朝他后脑勺砸了一下,随后又朝头部打了一巴掌,这时旁边的人就把那名男子拦开了,“当时我后脑勺破了,右胳膊疼、头晕、呕吐。”
李崇旭还打了他二伯李靖(化名)的眼睛。
李靖陈述证实,2019年8月2日17时许,他从本村的丧事账房往饭棚走,刚到街上看到李崇旭在地上拿起砖头要拍坐在饭棚对面的宋江。“当时有人拦着但是没拦住,李崇旭就用砖头朝宋江的头部打了一下,随后李崇旭又用拳头朝宋江的头部打,宋江就倒在地上了。”
李靖说,“相遇后我就问李崇旭为什么打人家,李崇旭说"没打"。”“说完李崇旭就用拳头朝我左眼打了一拳,随后又朝我肚子踹了一脚,把我踹了好几米出去倒地上了。”
打人者获刑
李崇旭母亲称,李崇旭从小就有暴力倾向,从戒毒所出来后感觉他有点神经,因为他有暴力倾向所以其也不敢靠近他,“李崇旭的精神问题是他吸毒造成的。”但是,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冀医一院司鉴(2019)精鉴字第47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鉴定人案发时对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无障碍,应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判处李崇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江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共计19759.47元。(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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