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盗贩的地下江湖:从出土到销赃呈现产业化模式数千万元文物派“马仔”押运出境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12月14日出版的2020年第50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了记者孙亮全采写的文章《文物盗贩的地下江湖》。摘要如下:
2018年以来至今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共追缴文物逾4万件,其中绝大部分为山西警方追缴。
记者历时三年,独家采访一线民警、盗墓分子和文物贩子,发现文物盗贩呈现产业化模式,被盗文物销赃、出境、洗白快。多位受访干警和业内人士建议,要在遏制市场需求、贩卖环节下功夫,健全完善与打击文物犯罪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盗贩:从文物出土到销赃
古玩市场成了“销赃地”
盗贩过程中,一伙人从文物出土到销赃“各司其职”。盗墓一般由“支锅”(即“老板”)组织团伙完成,团伙成员包括探墓、吊土、清坑等人,分工协作。
盗墓团伙“支锅”张某建供述,有次盗墓挖出包括5个青铜鼎在内的约20件青铜器。他拿到文物后以550万元的打包价格卖给文物贩子和某。“给"保护伞"分了30万元,各自手下分了20万元,剩下的钱我和另外三个人对半分,我分到了62万元。”
转手过程中,文物成倍升值。山西省闻喜县酒务头墓区出土的几十件文物,第一手以430万元的价格“打包”被卖到洪洞,第二手被卖到介休,其中3件主要文物在第三手以780万元的价格,被卖到陕西府谷一个煤老板手中。“前后一个月时间,倒了三手,价格翻了数倍”。
倒卖过程中,古玩市场成了文物“销赃地”。记者了解到,一些较大的文物贩子多在国内著名古玩市场设有店铺,甚至一度将盗挖的青铜器等文物公开摆放,并在古玩店完成“看货”、交易。
流转:跨区域流窜作案
出境快、易洗白
据警方掌握的信息和一些文物贩子的供述,盗挖团伙常常跨区域流窜作案,文物出土后被迅速卖入市场,在各地文物贩子与买家手里无序流转,甚至流向境外或者流入“藏家”手里。
一方面,内地渠道流转迅速,一些文物长时间“隐身”。西周青铜重器义方彝和义尊出土后被盗墓分子迅速倒卖,经文物贩子转手多个省市,流落境外。追缴小组经过长时间境内境外缜密侦查,并运用法律手段,才将两件稀世之宝成功追回。
另一方面,外流渠道“畅通”,出境快、易洗白。对于几千万元的重要文物,替境外古董店老板网罗精品的“马仔”自己押运,到广州当晚即偷渡到香港。他们拿着“货”到拍卖行办理相关手续,让文物入境变得“简单”。
警方还发现,贩卖者通常单线联系,许多盗墓者甚至不清楚自己挖出什么文物,更别提卖给谁、卖到哪里。这让警方即便抓获盗墓者,也时常难以找到文物;有时查获文物后,也查不清其流通线路。
此外,由于不少贩卖被盗文物的行为地不在本地,公安机关在打击中时常力有不逮,在文物追缴和全链条打击上受限。
部分受访专家和民警认为,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可考虑根据实际破坏后果量刑,同时关注重点地区“马仔”和文物贩子等重点人员动向,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形成社会各方齐心合力狠抓基层文物保护的态势,合理利用追缴文物,举办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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