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中院公开审理王绍鼎等21人涉黑犯罪案 涉嫌25宗罪 涉案金额930多万元琼海“黑老大”拉票贿选两度当上村委会主任 团伙成员多为亲戚和同学 聚众妨碍公务敲
称霸一方
“黑老大”公开约架持枪伤人
王绍鼎自青年时代开始混迹于社会,结交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上世纪90年代,王绍鼎带领王弟等人在嘉积镇里邦、泮水地区逞强耍横无人敢惹。1990年,王绍鼎在里邦村委会灯笼坡张贴“挑战书”公开约架王东某,纠集王某1等人持火药枪打伤王东某,致其重伤,此后其绰号“阿浪鼎”恶名广为人知。
2003年,王绍鼎因故意伤害陈某逃往三亚,2008年10月与陈某调解结案。2009年,王绍鼎在嘉积镇经营鼎盛美食城,将美食城作为前期豢养组织成员和组织聚会的主要场所。
2010年,王绍鼎看见某房地产公司工程有利可图,找到黄某岩合作。王绍鼎一方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帮助房地产公司强行清除王某云种植的香蕉等农作物,揽下土方和建筑原材料供应工程,另一方面他依靠黄某岩管理工程,获利约人民币200万元。以该事件为标志,以王绍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该组织要求组织成员要抱团,低级别成员要尊重高级别成员,低级别成员听从高级别成员的指挥,受到冒犯了就要打回去。
恶行累累
暴力强揽工程项目,敲诈多家企业
2012年6月,王某胜伙同王某、王某海(均另案处理)先后多次到被害人王某虎家经营的水泥砖厂索要“路口费”3000元未果。同年6月21日15时许,王某胜、王某等人谎称要建房子,到该水泥砖厂路口前面的区域画线,叫挖掘机到场假装挖地基。王某虎及张某前来阻拦,与王某胜发生口角并打了王某胜几巴掌。
琼海城北派出所民警吴斌等人接到报案后赶到,准备将王某虎、张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王绍鼎到场煽动村民以围堵、拍打、掀警车等方式阻拦民警执行公务。
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王绍鼎通过拉票、贿选等手段两次当上里邦村委会主任。王绍鼎带领王某强、王某1,以亲属、同学等关系为纽带,拉拢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和帮凶,打着里邦村委会主任的“旗号”,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大肆强揽里邦、泮水地区的工程项目。
王绍鼎带领组织成员及部分村民实施妨害公务2次,授意组织成员王某胜,默许组织成员王某1、全某胜等人变相以“路口费”“租地费”“过路费”等名义,采取言语威胁、阻碍通行等手段大肆敲诈里邦村委会辖区多家企业。
案情复杂
21人被告,涉嫌8项罪名25宗罪
10月29日,海南省一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绍鼎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碍公务罪、开设赌场罪等8项罪名,25宗犯罪事实。
该组织层级分明、骨干成员稳定、人数多达21人。为了笼络和控制组织成员,被告人王绍鼎、王某强、王某1等骨干成员经常组织聚餐、分发钱物,安排组织成员及其家属工作,为组织成员免费提供经营场所,提供经营资金,给被羁押的组织成员打生活费。
该组织自2010年2月成立以来,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拉票、贿选,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对里邦、泮水地区建筑行业的原材料供应市场形成非法控制,从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9386287.2元。该组织长期称霸一方,非法控制里邦、泮水地区建筑行业的原材料供应市场。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重大,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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