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武等93人?涉黑琼海市检察院公告送达告知书告知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琼海4月17日讯(记者吴岳文苏桂除)4月16日,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向杨昌武、杨昌运等9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被害人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告知书称,犯罪嫌疑人杨昌武、杨昌运等9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行贿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破坏监管秩序罪,已由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较长,且被害人人数较多,经检方努力,仍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认相关被害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被害人对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琼海市检察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至该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系人:刘宁(书记员)。
联系电话:0898-62929822、0898-6292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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