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外嫁女集体打官司,法庭成功调解15宗:每人获2万补偿款
南国都市报12月16日讯(记者石祖波通讯员曾丽燕)近日,琼中法院审判委员会合并审理17宗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当庭调解15宗。
该案原告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南丰第一经济合作社村民,共计27人。被告南丰第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被征用获得大笔征地补偿款,以原告为“外嫁女及外嫁女所生子女不能享受”为由拒绝分配原告征地补偿款,被起诉至琼中法院。双方就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互不相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中15宗案件的当事人同意法官进行法庭调解。经调解,被告同意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付原告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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