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模式的工作方案的决定(2018年6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三亚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模式的工作方案的议案》。会议认为,因政策变化,财政部门提出为防控新增地方债务,现阶段不宜采用PPP模式推进项目建设,有必要调整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模式。会议决定批准调整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模式的工作方案。三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决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