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院“放水养鱼”帮被执行人多方筹集资金促一房企顺利清偿亿元债务
本报讯(记者李业滨通讯员卢音)三亚中院执行局近日顺利执结一起多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十分满意,双双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周某祥与五指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三亚中院曾于2013年作出民事裁定书,2015年立案执行。但是,由于涉案标的额7700多万元,数额巨大,且被执行人涉多个案件,债款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经了解,五指山某房地产公司因在开发某地产项目时,向他人借贷以及欠付建筑方工程款项,引发数宗诉讼与执行案件,所涉上海某建设公司、广东某公司及在三亚中院立案的周某祥申请执行案等三宗案件中,涉案债务总额上亿元。该公司的房产土地项目也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申请执行人要求司法评估拍卖查封标的物。
因三宗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法人,且存在三宗案件查封财产相关联,三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分别对查封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等情形,各方争执不下,无法协调。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三亚中院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同时,三亚中院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该案涉及的房产项目仍属于优质资源,如果直接分割拍卖,易因流拍而无法变现为工资款,甚至造成资不抵债、项目停滞或“半拉子”工程等损害各方权益的局面。法官果断向领导提出“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案,即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以开发商名义销售房屋,销售款部分提存法院代管账户的执行方案,并请相关领导帮助协商相关事宜。
三亚中院领导密切关注案情,针对案件进行细致部署。同时,为了解决部分申请执行人担心拿不到欠款,或坚持对土地房产司法评估拍卖等问题,三亚中院分管领导和法官一方面多次组织商定还款方案,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积极帮助被执行人多方筹集资金续建项目,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办理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回笼资金。
经过多方人员的不懈努力,穷尽执行措施,最终该房地产公司顺利售出房屋,清偿全部债务。收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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