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民反映,狗狗随地便溺不收拾、遛狗不牵绳、小区半夜狗吠扰民等现象时有发生。市民文明养狗意识如何?本报记者带您去小区、公园等场所了解 遛狗不牵绳 市民心担忧
本报记者张慧膑
日前,浙江温州一只流浪狗连续咬伤73人的事件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近来全国多地发生多起狗咬人事件,让不少人“谈狗色变”。近日,不少市民向三亚日报记者反映,狗狗伤人、狗狗随地便溺不收拾、遛狗不牵绳、半夜犬吠扰民等现象在三亚时有发生。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如何?记者到部分小区进行走访。
遛狗不牵绳
犬吠扰民存隐患
连续两日,记者走访发现,三亚部分小区存在不文明养犬现象。同心家园小区居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里养犬的居民不在少数,而且狗主人大多对其放养,外出也不拴犬绳。“我经常碰到有人带着狗乘坐电梯,电梯门一开,狗狗直接就冲进来了,十分吓人。”刘女士说,从小就怕狗的她,每次坐电梯都提心吊胆。让刘女士更懊恼的是,半夜经常听到狗吠不止,影响了正常的作息。“狗屎到处拉,影响居住环境。”家住临春河附近的王女士对狗狗到处拉屎的行为表示“不能容忍”。据其介绍,其居住的小区狗屎随处可见,狗主人也没有及时处理的意识,让她感到头疼。“清晨出门上班,看到草丛里有狗屎,心情会很差。”王女士希望,狗狗主人出门遛狗时,应及时处理遗留物,不要破坏小区的卫生,让居住环境打折扣。
居民抱怨
小区张贴告示效果不佳
“小区里,张贴了不少养狗告示,但是没有多少人理会。”华庭天下小区的一租户表示,小区里存在一户养多只宠物犬的情况,且很少看见狗狗系绳。对此,该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常收到养狗不拴绳、扰民等情况的投诉,他们也做了工作,但是效果不佳。“小区内很多住户养宠物狗,不乏大型犬,个别住户在出门遛狗时不系绳索。”该工作人员说,小区有不少老人小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狗狗在绿化带和路上随意大小便不清理的情况,不仅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也增加了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量,让他们也非常无奈。“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多次张贴养犬提示,希望养狗人士能够自觉起来。”该工作人员说。
公园里狗随处跑
主人解释“狗不咬人”
“有市民遛狗时明明带着犬绳,但从来不给狗拴上,孩子经常被一些大型狗吓哭。”17日傍晚,谢女士向记者“诉苦”,当天下午,她带儿子在白鹭公园里玩,一只未拴绳的大型犬冲出来,把孩子吓坏了,而狗主人并未及时出来制止,反而笑着说狗狗不咬人,一气之下便与对方发生了口角。时近7点,白鹭公园渐渐热闹了起来,除了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散步、锻炼的人也不在少数,小朋友也在父母的视野中奔跑起来。记者发现,在草坪上,三只小型犬在恣意玩耍,且并未拴绳。当问及不给狗狗拴绳是否会伤人时,狗主人告诉记者“我们家狗狗不咬人。”据其介绍,她养了三只宠物狗,每天都会带出来遛弯,狗狗只有在家和公园的时候才松开绳索,走在路上都时刻拴着。除了这三只小型犬,记者还在公园内发现了两只大型犬,既不拴绳也未见其主人在身边,不少家长表示担心狗狗会伤到孩子。
律师说法
宠物伤人主人负责
对于如何饲养狗,不少市民希望能更规范一些,那么养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带着疑问,记者联系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三亚市暂未出台养犬许可证政策,可根据《三亚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犬只出生后90日内,必须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检疫或免疫,并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明;将犬只放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或对犬只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犬绳束缚;如果犬只体重超过20公斤的大型犬,则必须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束缚,并为犬只佩戴牲口嚼子或口罩,由成年人牵领等。凡违反该办法的,一律予以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批评、劝阻,并举报、投诉。
对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受害人如何维权?记者联系了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震。他表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王律师认为,文明养犬的关键在于“饲养人”,治理不文明养狗的关键在于加强对饲养人的约束和管理,增强饲养人的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相当重要。他提醒,出门一条狗链子,不仅能避免自身财产损失,也能减少对他人的人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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