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法官使出拘留“杀手锏” 被执行人“服软”速还款

三亚日报 2019-09-06 05:34

本报讯(记者吴英印)9月5日上午,三亚日报记者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执行法官使出拘留“杀手锏”后,被执行人周某当场“服软”,并分两次履行了还款义务。

无效合同起纠纷

2018年5月7日,原告吉某与被告周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三亚中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周某向吉某返还购买宅基地款人民币30万元。

三亚中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19日,吉某与周某签订一份《土地转让书》。该合同约定:周某将一块300平方米的自留地转让给吉某无限期使用,土地转让费以实际收据所载金额为准。合同签订后,吉某于当年6月份先后支付人民币4万元、26万元给周某,共计付款人民币30万元。周某收到人民币30万元后将涉案土地交付给吉某。2016年,吉某在该地块上筑起矮围墙。但因该地块无法报建而一直闲置,由周某堆放垃圾等。为此,吉某多次要求周某解除合同,并退还土地转让款,周某说最多只能退还人民币5万元,经多次协商,无法达成协议。

三亚中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本案中,涉案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吉某与周某签订的《土地转让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执行法官真给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周某因无效合同收取了吉某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理应返还给吉某。吉某主张返还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人民币30万元,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三亚中院依法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吉某与被告周某签订的《土地转让书》无效;二、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吉某返还购买宅基地款人民币30万元;三、驳回原告吉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之后,周某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18年12月4日,海南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给周某打电话,他却迟迟不来法院履行。最后,法警找到了他的家里,他才同意到法院来。6月11日,周某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告诉他,不履行就拘留他,申请执行人也放弃了利息,只要求要回本金。为此,他立马跟朋友打电话,拿来了15万元,当场支付给吉某。剩下的15万元,约定一个月后还。一个月后,法院书记员再三电话催促,周某这才来履行完毕。面对此况,吉某不由点赞称,三亚执行法官真给力!至此,该案件在执行法官的“杀手锏”下,划上一个圆满句号。

新闻推荐

三亚机场荣膺国际机场协会2018年度两项世界大奖

本报讯(记者符吉茂)北京时间2019年9月4日晚20:00,国际机场协会(AirportCouncilInternational,简称“ACI”)2019年ACI全球客...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阅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