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理财高额回报为饵,非法吸收资金420万元 男子获刑3年5个月
□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河南籍男子赵某伙同他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不特定对象学习投资理财知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4206748元。近日,三亚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被告人赵某退赔被害人余某等11人175万余元。
2012年年底,赵某读了一本关于理财观念的书,然后根据自己对该书的理解撰写了一些投资理财方面的文章,挂在其QQ空间。这些理财文章吸引了不少网友关注。赵某便建了一个名为“实战被动收入”的QQ群,想要进一步了解理财知识的人需交费才能进该群阅读赵某分享的文章。
2013年下半年,赵某创办“富之旅”培训班,报名人员向赵某交纳培训费后,可以跟着赵某到全国各地一边旅游,一边听赵某讲授理财知识。2014年年底,赵某想出拜师学艺模式,拉拢王某、胡某贞、王某奇、赵某行等6人为导师,前来学习投资理财的学员每人需要向赵某交纳49800元拜师学艺费。截至案发时,赵某等人以高额回报为饵,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共计4206748元,造成被害人损失数额为33820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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