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3名干部擅自发放扶贫物资受处分
本报讯(记者李崇育通讯员叶兴经)近日,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屯昌县扶贫办公室原主任王健等3人擅自发放扶贫物资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时任屯昌县扶贫办公室主任王健、副主任杨元芝,擅自同意该办具体负责扶贫物资发放工作的科员李远浩,将发放剩余的1800只扶贫鸡苗发给新兴镇沙田村委会牛斗园村,导致其中1390只扶贫鸡苗被非贫困户领取,造成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损失26410元,王健、杨元芝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李远浩负直接责任。此外,县扶贫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直接将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项目交由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办,王健、杨元芝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李远浩负直接责任。杨元芝在分管物资发放和扶贫培训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与李远浩随意分配益智苗、化肥等扶贫物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王健、杨元芝、李远浩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物已追缴。
屯昌县新兴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王明昊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1年12月至2016年8月,屯昌县新兴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王明昊在负责新兴镇农村危房改造拍摄工作和分管扶贫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他人房屋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仍为他人补拍虚假照片,以致他人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28000元。对扶贫物资落实情况跟踪监管不力,导致沙田村委会牛斗园村擅自将1390只扶贫鸡苗分配给该村非贫困户,造成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损失26410元,对此,王明昊应负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王明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降低一个级别工资)处分。
屯昌县屯城镇三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伍长杰等5人不认真履行低保核查工作职责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伍长杰和村“两委”干部吴周勇、伍永和在负责该村低保核查入户调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明知王某等4户家庭已领取大额征地及青苗补偿款,不再符合继续享受农村低保资格的情况下,隐瞒以上4户家庭真实收入情况,以致以上4户违规领取低保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130290元。对此,伍长杰、吴周勇、伍永和及三发村包点镇干部陈学飞等4人均负直接责任,时任屯城镇政府副镇长、三发村包点镇领导郭仁祯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伍长杰、吴周勇、伍永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仁祯、陈学飞被诫勉谈话。相关违纪款正在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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