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逼迫他人筹钱 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通讯员王倩见习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男子余某为让他人转钱竟非法拘禁他人,并通过言语恐吓、拍摄视频等方式逼迫他人。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被告人余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9年9月初,余某在网上向一名叫“小普”(身份待查)的男子购买了多张银行卡后,提供给境外赌博网站走流水账。按照余某要求,“小普”安排被害人王某从山东来到海口作为银行卡担保人,余某安排王某居住在海口一出租屋内。
2019年9月26日早上,余某称“小普”向其提供的两张银行卡被挂失,导致境外赌博网站损失42000元,要求王某立即联系“小普”将42000元还给境外公司。由于“小普”未及时交款,余某便让担保人王某承担该损失。为逼迫王某和“小普”交款,当日17时许,余某将被害人王某从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某出租屋带至屯昌县,后伙同符某铭将王某带到某镇一水电站,通过言语恐吓、拍摄视频等方式,逼迫王某筹钱。
其间,“小普”陆续将人民币4100元转账给王某,王某要求家人通过微信转账2万元给自己,收到上述款项后,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给余某人民币24150元。2019年9月27日23时许,余某、符某铭将王某带回海口,在美兰区和平南路某旅馆开房入住。9月28日凌晨,王某逃离某旅馆并报警。2019年9月28日18时许,公安民警在某宾馆305房将余某抓获,扣押笔记本电脑一部、红色手机一部、黑色手提包1个、银行卡23张。2019年10月2日,符某铭在屯昌被抓捕归案。
今年1月,余某的家属代其将20000元退还给被害人王某,取得王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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