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纠纷驾车撞人 一男子被屯昌警方控制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6月30日,一男子在屯昌县屯城镇吉安小区因个人纠纷,驾车撞伤人,该男子已被警方控制。
据了解,6月30日13时许,屯昌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屯昌县屯城镇吉安小区内有人驾车撞人。接报警后,屯昌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处置。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36岁、屯昌县南坤镇人)因个人纠纷,出于泄愤,在屯城镇吉安小区内驾驶小汽车撞向受害人莫某某(男,39岁、屯昌县屯城镇人)致其受伤。受害人莫某某当天由120救护车送往屯昌县人民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闻推荐
本报海口6月18日讯近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吴开成率队到屯昌县南坤镇和中坤农场公司,调研南坤和中坤区域的土地利用...